2011 年全国青年篮球联赛竞赛规程及比赛日期、承办单位一览
2.决赛:第一组、第二组分别进行交叉赛和决赛(第一组①对④;②对③对阵前4名球队;第二组①对④;②对③对阵前5名球队),并确定第一阶段各队名次(赛程两天,每队每天一场比赛)。第二阶段比赛方式与第一阶段相同。(三)升降级组别:男子:每年根据各组排名进行升降级组别,A组后4名球队次年降级至B组,排名在B组前4名;B组前4名球队次年升入A组,排名在A组后4名。女子:第一阶段结束后,A组第7、8名球队降级至B组,排名在B组前2名; B组前两名球队将晋级A组,并按A组后两名的成绩排名参加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的排名将作为该年度的最终排名。(四)比赛采用中国篮协批准的《2010年篮球规则》。(五)比赛用球为篮球管理中心提供给赛区使用的侨威篮球7号(男)、6号(女)。 4、参赛单位及团体男子:第一阶段:广东惠州(A1组):广东宏远、山东、吉林、八一、辽宁盼盼、江苏南钢、北京、黑龙江江苏江阴(A2组):东莞新世纪、浙江稠州、浙江广厦、青岛、山西中宇、东莞百宁、江苏同溪、河北清泉、福建莆田(B1组):福建、四川金强、辽宁三沟、新疆体育局、广州自由、湖北沉阳东进、南京军区上海嘉定(B2组):上海、香港、天津、佛山、内蒙古、河北中吉、新疆广汇、四川体育局第二阶段:山东烟台(A组决出1-8名):第一阶段,A1、A2组第1名至第4名进行比赛。
天津(A组9-16名):A1、A2组5-8名进行第一阶段比赛。 安徽黄山(B组1-8名):B1、B2组1-4名进行第一阶段比赛。 陕西宝鸡(B组9-16名):B1、B2组5-8名进行第一阶段比赛。 女子: 第一阶段: 江西鹰潭/余江(A组):广东、八一、辽宁、江苏、沈埠、上海、黑龙江、北京 四川雅安(B组):浙江、山东、河北、四川、河南、湖北、U16国青队(U16国家女子篮球队只计成绩不计名次) 第二阶段: 河南洛阳(A组1-8名):A组前6名和B组前2名进行第一阶段比赛。 四川遂宁(B组:第9名及以上):A组第7名以后的球队和B组第3名以后的球队进行第一阶段比赛。五、参赛规则(一)报名人数:领队1人、医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5名。每队限12名确认参赛运动员,如有伤病,仅可替补报名表上的15名运动员。参赛运动员名单及人数确定后不得更改。(二)运动员条件:1、年龄规定:男运动员须在20至16周岁之间(1991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出生),每场比赛最多派2名16周岁运动员上场;女运动员须在20至15周岁之间(1991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 16周岁以下(含)的运动员须通过篮球管理中心的骨龄测试。
2.运动员报名时须经过资格审查: (1)提交中国篮协统一制作的《全国篮球协会运动员报名及参赛资格注册证》。 (2)各赛区根据篮球管理中心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合格参赛队员。 (3)赛区成绩册统一记载被取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名单。 (4)凡在成人队注册,且今年(本赛季)未参加成人队比赛的适龄运动员,均可参加青少年联赛。 (5)赛前对适龄运动员增加1名报名; (三)比赛队服:每队必须有2件以上不同颜色、清晰号码的全队队服。 六、排名办法 排名依据篮球规则的有关规定。 七、奖励办法 (一)第二阶段对甲组前8名球队给予奖励(办法另行通知)。 (二)第二阶段由A组、B组决赛前8名运动员分别评选出“最佳得分手”、“最佳三分球手”、“最佳篮板手”、“最佳助攻手”、“最佳抢断手”、“最佳扣篮手”、“最佳盖帽手”等奖项的前3名运动员,并给予奖励(奖品由各赛区提供)。 (三)每个赛区设“体育道德风气奖”运动队1支,每队设“体育道德风气奖”运动员1名,“体育道德风气奖”裁判员2名。“体育道德风气奖”评选工作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办法执行,奖品由各赛区提供。 八、报名与报名 (一)报名于比赛前30天开始,于比赛前20天结束。 每支球队须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寄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和赛区,并将运动员照片电子版发送至赛区竞赛部,用于编制报名表。
(二)运动队报到、退场时间实行前二后一制。 (三)运动队每人每日伙食费自理,男队100元、女队80元(不收管理费,不足部分由赛区补助)。赛区负责接待16人,超员人员食宿自理。 (四)本次比赛所有参赛人员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队所在单位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各单位报名时须将保险凭证及健康证明复印件交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 九、其他 (一)赛区秩序册以篮球管理中心报名部门审核通过的信息为准,并附上运动员名单照片。 (二)比赛结束后一周内,各赛区应将比赛顺序册、成绩册、技术统计表、赛区总结表(均需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报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 (三)各赛区必须使用承办方统一规定的技术统计软件对本赛区所有比赛进行技术统计青年篮球联赛微博,技术统计负责人须由经中心培训合格人员持上岗证。每场比赛结束后应及时将技术统计表送交运动队、新闻机构,并将比赛成绩和技术统计表报送承办方及联赛网站()。 10、各赛区应安排主裁判进行《2010篮球规则》讲座,裁判安排另行通知。 11、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由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修订。 2011年全国女子篮球联赛乙组 竞赛规程 1.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2.承办单位及竞赛时间 2011年6月12日至20日 在江西崇义举行。
3、参赛单位:上海、福建、山东、湖北、广西、重庆、河北、四川。4、竞赛规则(一)各队名次通过单循环、半决赛、决赛确定,第5名以后不再进行排名赛,每队每天进行一场比赛。(二)采用中国篮协批准的《2010篮球规则》,并按国际篮联最新规则解释执行。使用中国篮协批准、赛区提供的6号比赛用球。(三)名次确定办法:按篮球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四)晋级:本次比赛获得冠、亚军的球队将晋级甲级队,参加2011-2012年全国女子篮球甲级联赛。 五、参赛规则 (一)报名方式:每队可报名领队1人、医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5人,每队限报12人参赛,如有受伤,只能在报名表上的15名运动员中替补。 (二)本次比赛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持有球队所在单位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各单位报名时须将保险凭证及身体健康证明复印件报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 (三)每队必须拥有两套以上不同颜色、有明确编号的统一比赛队服,全队统一着装。 (四)运动队及运动员资格审查按《中国篮球协会俱乐部、运动队、教练员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报到时须提交中国篮球协会统一制作的《全国篮球运动员注册资格登记证》备查。 (v) 比赛开始前 10 天将进行额外补充报名。
参赛运动员年龄不限,不得“临时调动”和引进港澳台地区运动员。 6、奖励赛区设“体育道德奖”运动队1支,每队设“体育道德奖”运动员1名,“体育道德奖”裁判员2名。“体育道德奖”评选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办法执行,奖品由各赛区提供。 7、各赛区须安排主裁判讲授《2010篮球规则》,裁判员安排另行通知。 8、训练 (一)赛区须保证为各运动队配备训练场地。 (二)比赛期间,各队须保证每天正常训练(赛前每天训练2小时,比赛期间每天训练1小时)。 9、报名与注册 (一)报名于比赛前30天开始,于比赛前20天结束。 每队须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寄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和赛区,将运动员照片电子版寄送赛区竞赛部,用于编制订单簿。 (二)运动队报到、退场时间实行前二后一制。 (三)伙食费自理每人每天80元(不收管理费,不足部分由赛区补助)。赛区负责接待16人,超编人员食宿自理。 10、其他 (一)赛区订单簿须附运动员照片。 (二)比赛结束后一周内,赛区须将各队的订单簿、成绩册、技术统计表、资料(均需A4纸打印,一式三份)交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 (三)赛区应使用主办方统一指定的技术统计软件对赛区内所有比赛项目进行技术统计,技术统计负责人须经中心认可并持有上岗证。
每场比赛后应及时将技术统计资料送达各运动队和新闻机构,并将比赛结果和技术统计资料送达承办单位和联赛网站()。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由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修改。2011年全国篮球俱乐部青年联赛竞赛规程一、承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二、竞赛时间及承办单位男子:第一阶段于2011年4月15日至23日在天津、安徽凤阳、四川资阳、新疆精河举行。第二阶段于2011年5月15日至23日在山东济宁、重庆、江西吉安、河北秦皇岛举行。女子:第一阶段于2011年4月10日至18日在河南灵宝举行; 第二阶段将于2011年6月1日至9日在重庆和河南漯河举行。 三、竞赛办法 联赛分为甲、乙两组,分两个阶段进行。 1、小组赛分组: 男子:A组为上一届俱乐部青年联赛前16名球队,第一阶段分为A1、A2两组,蛇形排列;B组为第17名以后的球队,蛇形排列分为B1、B2两组; 女子:A组为上一届俱乐部青年联赛前8名球队;B组为第9名以后的球队;上一届没有排名的球队就近排列,分组比赛。每组球队超过8支的,竞赛办法按补充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2、竞赛办法:第一阶段为预赛、决赛(赛程9天)。
1.预赛:进行单循环比赛(四天,每队每天两场比赛),确定单循环比赛名次;前四名球队组成第一组,第五名以后的球队组成第二组,再进行单循环比赛(三天,每队每天一场比赛),确定第一组、第二组名次。 2.决赛:第一组、第二组分别进行交叉赛和决赛(第一组①对④;②对③争夺前四名;第二组①对④;②对③争夺前五名),确定各队第一阶段(两天,每队每天一场比赛)的名次。第二阶段比赛办法与第一阶段相同。 (三)升降级组: 男子:每年按各组名次进行升降级组比赛。 A组最后4名球队次年降级至B组青年篮球联赛微博,并排名B组前4名;B组前4名球队次年晋级至A组,并排名A组后4名。女子:第一阶段结束后青年篮球联赛微博,A组第7、8名降级至B组,并排名B组前2名;B组前2名晋级至A组,并排名A组后2名参加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比赛排名作为该年度最终排名。(四)比赛采用中国篮协批准的《2010篮球规则》。(五)比赛用球为篮球管理中心提供给赛区使用的乔威牌篮球7号(男)、6号(女)。 4、参赛单位及团体男子:第一阶段:天津(A1组):广东宏远、辽宁盼盼、八一、天津、福建、青岛、上海、香港安徽凤阳(A2组):东莞新世纪、浙江稠州、北京、吉林、山西中宇、东莞停车场、广州自由、河北清泉、四川资阳(B1组):四川省体育局、江苏南钢、黑龙江、广州黄埔、上海、湖北、河南、河北新疆精河(B2组):山东、浙江广厦、四川金强、江苏同曦、新疆体育局、新疆广汇、佛山 注:各队从乌鲁木齐到精河县(16人)的路费由赛区承担。
第二阶段: 山东济宁(A组决出1-8名):第一阶段A1、A2组1-4名比赛。 重庆(A组决出9-16名):第一阶段A1、A2组5-8名比赛。 江西吉安(B组决出1-8名):第一阶段B1、B2组1-4名比赛。 河北秦皇岛(B组决出9-16名):第一阶段B1、B2组5-8名比赛。 女子: 第一阶段: 河南灵宝(A组):辽宁、八一、广东、沈埠、哈尔滨、江苏、北京 湖北宜昌(B组):湖北、上海、浙江、四川、河南、山东、河北、U16国青队(U16国少女篮只计成绩不计名次) 第二阶段: 重庆(A组决出1-8名):第一阶段A组前6名和B组前2名比赛。 河南漯河(B组第9名以后):第一阶段由A组第7名以后和B组第3名以后的队伍参赛。五、参赛规则 (一)报名人数:领队1人、医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5人,确认的运动员限12人参赛。赛前如出现伤病,只能在报名表15名运动员中更换,参赛运动员名单及人数确定后不可更改。 (二)运动员条件:1.年龄规定:男运动员须在20至16周岁之间(1991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出生),每场比赛最多派2名16周岁运动员出场;女运动员须在20至15周岁之间(1991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 16周岁以下(含)的运动员须经篮球管理中心骨龄测试合格。
2、运动员报名时须经过资格审查:(1)出示中国篮协统一印制的《全国篮球协会运动员报名及参赛资格登记证》。(2)各赛区根据篮球管理中心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合格参赛队员。(3)赛区成绩册统一记载被取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名单。(4)每队限报两名本年度(本赛季)参加过成人比赛的适龄运动员;未参加过成人比赛的适龄运动员可参加青少年俱乐部联赛。(5)适龄运动员在比赛前追加报名一次。(三)国家青年队队员因国际比赛任务,不参加俱乐部青年联赛第一、二阶段比赛。(四)每队必须有两件以上不同颜色、清晰号码的球衣,供全队统一比赛。六、排名方法排名依据篮球规则的有关规定。 七、奖励办法 (一)对第二阶段A组前8名队伍给予奖励(办法另行通知)。 (二)第二阶段A组、B组前8名决赛队伍分别评选出“最佳得分手”、“最佳三分手”、“最佳篮板手”、“最佳助攻手”、“最佳抢断手”、“最佳扣篮手”、“最佳盖帽手”等奖项的前3名运动员,并给予奖励(奖品由赛区提供)。 (三)每个赛区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1支,每队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1名,“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2名。“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工作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办法执行,奖品由各赛区提供。 八、报名与报名 (一)报名于比赛前30天开始,于比赛前20天结束。 每队须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寄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和赛区,并将运动员电子照片寄送赛区竞赛部,以便制作报名表。(二)运动队报名时间实行前二、后一。(三)运动队每人每日伙食费自理:男队100元,女队80元(不收管理费,不足部分由赛区补助)。赛区负责接待16人,超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