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 CUBA 联赛参赛单位、运动员条件及比赛时间地点一览
2.协办单位: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高校工作委员会篮球协会
三、承办单位: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4、比赛时间:2011年11月18日(18日报名,19日比赛)
5.比赛地点: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仙林校区)
6. 参与单位:学校为参与单位
七、运动员参赛要求
1、凡报名参加CUBA联赛的运动员,须为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被普通高等学校(含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录取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和研究生,并经考生所在地高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审核录取,具有正式学籍。
2、具有进步政治思想,遵守运动员守则安踏大学生篮球联赛,文化考试合格,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的人员方可参加CUBA联赛。
3.参赛运动员年龄在17岁至25岁之间(以3月1日为界);参赛所代表高校入学运动员年龄在16岁至22岁之间(以9月1日新生入学时间为界)。出生日期当日年龄在XX周岁及以上,出生日期前年龄在XX周岁以内,出生日期后年龄在XX周岁以上。
4、所有成人高等院校学生不得参赛,包括继续教育班、干部进修班(干部培训班)、进修班、专科培训班、代练班、电大、函授大学、远程教育、夜大、职工大学、自修大学、体育技术学院等成人高等院校学生不得参赛。
5、不符合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有关规定的人员;或已被正式录取,但曾经是或仍在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参加过全国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6. 每位运动员可参加 6 场 CUBA 联赛,从运动员首次报名(第 N 场)开始至第(N+5 场),不得参加第(N+6 场)及之后的联赛。比赛报名以当期分区赛报名表为准。(从第 14 届 CUBA 联赛开始,运动员最多可参加 5 场 CUBA 联赛。)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竞赛规则》中关于运动员参赛要求的其他规定。
八、比赛分组:
职业院校男子比赛: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并被省招生办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凡符合我省招生办规定和条件,经推荐或免试考入职业技术学院、中专、专科的部属、省、市属职业院校、技校学生(含体育系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九、比赛规则:
1.比赛根据报名队伍数量采取单轮或两阶段形式进行:
若报名队伍数量为7支或以下,则以单循环比赛的方式确定最终排名。
若报名队伍数量为8支或以上,则比赛分为两个阶段,通过小组循环赛、交叉淘汰赛确定名次。
第一阶段为单循环分组,按照往年排名顺序确定种子队安踏大学生篮球联赛,然后以抽签方式(按报名球队数)分成若干小组,进行小组循环赛,并按照《篮球竞赛规则》精神,按积分高低确定名次;
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第一阶段最后一场比赛结束后,两组第一名球队将重新抽签决定排名。
(二)名次确定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取消全部成绩及继续参赛资格。名次将按最新篮球规则确定。
(三)根据CUBA竞赛规则规定,男子冠军球队将获得参加第十四届CUBA联赛东南赛区的资格,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球队可向CUBA组委会提出申请,CUBA组委会将根据CUBA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决定其补赛资格。
(四)比赛采用中国篮协批准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五)从第十二届CUBA联赛开始,“斯伯丁()”牌篮球为CUBA联赛指定比赛用球,“安踏”牌体育器材为CUBA联赛指定比赛器材。各队须在报名表上注明运动员身高,以便配置比赛队服。CUBA组委会将根据基层预赛实际情况为每位运动员分配两套比赛短裤(印有学校名称、校徽、姓名)十、报名及参赛:
1、申请时间:2011年11月5日前安踏大学生篮球联赛,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2、报名人数:每队限报12名运动员、1名领队、2名教练员。
3.各参与机构须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信息:
1、《第十四届CUBA联赛江苏预赛报名表》(见附件1),由体育部主任签字并加盖学校印章;
2、参赛运动员学生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校医院出具的身体检查证明;
6.校准标记(电子文件);
以上六项材料提交至: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
联系人:金超(主任)电话: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阳山北路1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所有参赛运动员一经报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换人,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4、凡报名参加比赛的队伍,须缴纳参赛费1000元人民币及押金2000元人民币(比赛结束后如无违规行为,押金将退还)。
5、参赛选手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卡、学生证,新生可携带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以便组委会核验。
(六)各校代表队参赛前须向当地保险公司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由单位(体育部)负责人负责审核保险文件。否则,若发生意外,责任由各学校承担。
十一、录取排名与奖励:
男子本科组、职业组、高水平组前八名球队及CUBA选拔赛前四名球队将分别获得奖杯和成绩证书,同时评选并奖励“体育道德奖”运动队、运动员、优秀裁判员。
12. 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首席裁判员和裁判员的选任
1、技术代表、仲裁委员、裁判员、裁判长由选拔赛组委会确定和选拔。
(二)每队应配备一名一级以上裁判员(教练员不得兼任裁判员),未配备裁判员的队伍需缴纳裁判费1000元。
13.纪律和惩罚:
严格执行《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竞赛规则》第十五条“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的规定。
14. 资金
1. 参赛队伍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如需帮助请提前电话联系主办方)。
2、裁判员的食宿、交通费用由其所在学校承担。
十五、本规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16、本规程由联赛组委会负责补充、修改和解释。
CUBA江苏省赛事组委会
2011年10月28日